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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耒阳太平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公示
2021-12-13   耒阳太平风电有限公司   48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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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湖南耒阳太平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采用户外布置型式,建设1台50MVA主变。总占地面积1.69hm2,围墙内占地面积5548.19m2。建设项目于2021年12月9日通过自主竣工环保验收,现将湖南耒阳太平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:

  (1)项目名称:湖南耒阳太平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

  (2)建设单位:耒阳太平风电有限公司

  (3)公示内容:验收调查报告表、验收意见(含签到表)、详见附件。

  (4)公示时间:2021年12月13日-2022年1月10日(共20个工作日)

  (5)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  (6)联系人:樊磊明

  (7)联系电话:18135996972

  (8)通讯地址:耒阳市蔡子池办事处五一东路107号耒阳太平风电有限公司


附件下载:
耒阳太平风电110kV升压站验收调查报告(公示)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