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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湖南合众水上运输有限公司船舶废矿物油、船舶生活垃圾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
2020-10-16   湖南合众水上运输有限公司   52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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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  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湖南合众水上运输有限公司船舶废矿物油、船舶生活垃圾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及验收意见等进行公示,公示如下:

  项目名称:湖南合众水上运输有限公司船舶废矿物油、船舶生活垃圾回收项目

  建设单位:湖南合众水上运输有限公司

  项目地址: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新康社区湘江水域(长沙枢纽下游)

  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、自查报告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(详见附件)

  公示时间:2020年10月16日-2020年11月12日(20个工作日)

  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
  联系人:陈工

  联系电话:15675191840


附件下载:
竣工验收意见.pdf
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.pdf
自查报告.pdf
湖南合众水上运输有限公司船舶废矿物油、船舶生活垃圾回收项目验收监测报告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