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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采石50万吨、碎石15万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2020-08-19   宁乡港湾新材料有限公司   54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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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年采石50万吨、碎石15万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及验收意见等进行公示,公示如下:

  项目名称:年采石50万吨、碎石15万吨项目

  建设单位:宁乡港湾新材料有限公司

  项目地址:宁乡市横市镇仁桥村黄金组

  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、自查报告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(详见附件)

  公示时间:2020年8月19日-2020年9月15日(20个工作日)

  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
  联系人:陈工

  联系电话:15675191840


附件下载:
年采石50万吨、碎石15万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.pdf
宁乡港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采石50万吨、碎石15万吨项目环保阶段性验收意见.pdf
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.pdf
自查报告.pdf